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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残疾人联合会

为什么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是“乱收费”而是纳入财政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并且不是一般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1-03 点击:
为什么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是“乱收费”而是纳入财政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并且不是一般的政府性基金。
    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法律赋予各单位的义务和责任,暂时安置不了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应依法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为各单位的义务和责任,或者是不安置残疾人的补偿。
    残疾人是特殊的困难群体,他们的功能不齐全,教育需要特殊的手段和方式,参与社会生活需要特殊的扶助用品用具,学习成本高。由于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历史欠帐多,残疾人文化低,技能差,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弱,而国家又不能完全承担对残疾人历史欠帐的补偿,因此,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重点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扶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经过国务院批准的政府性专项基金,不属于“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2002年,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则被作为“保留项目”依法征收。目前,我省我县行政区域安置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都要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对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补偿性措施,对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则不征收;对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政府还要进行奖励,从这一意义来说,它不是一般的政府性基金。